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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“浮桥案”新进展:原判适用法律有误法院决定再审 到底什么情况呢

吉林“浮桥案”新进展:原判适用法律有误法院决定再审 到底什么情况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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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2023年7月,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18位村民因私搭浮桥寻衅滋事被判刑一事受到公众关注。

2、9月29日,澎湃新闻从相关权威信源确认,吉林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再审决定书,其显示,黄德义于2023年6月26日以不构成犯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。本院经审查认为,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,本案符合再审条件,决定由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。再审决定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。

3、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黄德义原是当地一所小学的教师,为了方便儿子去对岸种地,也为了方便别人,他张罗着决定建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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